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虚拟拍摄片场实训基地项目-广告文化建设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投标保证金(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虚拟拍摄片场实训基地项目-广告文化建设 | 258448.26 | 1 | 5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58448.26元(大写:贰拾伍万捌仟肆佰肆拾捌元贰角陆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s://zbcg.cqcfe.com/)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二)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1月16日-2025年11月24日(工作时间)。
2.响应文件按要求进行了密封。
(三)磋商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明德楼106室开标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08:30。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09:0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09:00。
五、投标保证金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至采购人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虚拟拍摄片场实训基地项目-广告文化建设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二)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开户行:重庆银行永川支行
账 号:580101040000543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投标人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
(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将视为无效报名,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文件的;
2.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秩序的。
六、磋商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s://zbcg.cqcfe.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谢老师
电 话:023-49875289
项目技术联系人:鲁老师,18680838452
客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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