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云霁片区城市活力提升项目一期—破旧广告牌拆除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4年版)》(滁政办秘〔2024〕4号文)及滁公管综〔2025〕34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限额以下公开报名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云霁片区城市活力提升项目一期—破旧广告牌拆除项目。
2、服务内容:拆除凤阳县城区范围内沿街门店、建筑物墙体等位置的破旧、破损、过期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招牌等。拆除面积约5000平方米。
3、服务目标:满足招标人要求。
4、项目地点:凤阳县境内
5、服务期:一年。
6、预算价:30万元(单价60元/㎡);
7、最高投标限价:单价54元/㎡(预算单价下浮10%)(按单价乘以实际面积进行结算,当结算金额超过预算价时,则按照预算价结算,总费用不超过3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该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9、付款方式:拆除的工作量,以每日各辖区中队统计表为依据,最终以审计价为准,提交审计报告后15个工作日付款(付款最终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要求: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领取时间:2026年2月9日8:30至2026 年2月13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855050707,领取地址:滁州市凤阳县清华名苑三栋,联系人及电话:刘工15855050707。(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前电话联系。)
2、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材料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邮箱。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领取交易文件方法: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或以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报名单位指定邮箱。
2、开标时间:2026年2月14日10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城市管理局(凤阳县中都南苑农贸市场三楼)三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队长
联系电话:15855051122
代理机构:安徽峰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855050707
客服热线:



进入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