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7761700572

包头市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26-06-24 网易 153 0
核心提示: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发挥以案释法、提醒警示作用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案例一包头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经查,包头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称当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更好发挥以案释法、提醒警示作用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现选取

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包头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

经查,包头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其中含有“负重技术成功率达98%”、“手术创伤直降到60%”等涉及治愈率和有效率的内容,并且广告中写“通过xx专利技术”,实际未取得该专利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4月13日,青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经综合裁量案件情节,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该案是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的治理重点。当事人以“成功率达98%”等承诺来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警示

医疗机构对外发布宣传内容要经过审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广告活动。

案例二

包头市某门诊部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化妆品广告案

经查,包头市某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化妆品广告,其中含有“儿童专用医学护肤产品,具有辅助医疗的价值”“成功修复婴幼儿湿疹红屁股等常见皮肤问题”等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1月29日,昆都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经综合裁量案件情节,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与普通虚假宣传不同,将化妆品包装成“神药”,会误导患者对治疗方案和就医时机的选择,甚至贻误疾病治疗,直接威胁生命健康。此案也揭示了在化妆品、食品等广告中一类常见高风险行为,即用医疗用语、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和疾病治疗功能。

市场监管部门警示

宣传内容能与不能向来都是明确的,产品功效不是经营者认为有就能宣传的。

案例三

青山区某网络科技工作室违法发送广告案

经查,青山区某网络科技工作室(以下称当事人)在未经他人同意向其车辆玻璃缝隙派插广告名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4月24日,青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经综合裁量案件情节,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违法不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而以保护“安宁权”为核心。

市场监管部门警示

这种大家深恶痛绝的“广撒网低成本”的精准骚扰,同样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案例四

内蒙古某酒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招商广告案

经查,内蒙古某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招商广告含有“让你轻松实现盈利增长”,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作合理提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2026年5月11日,昆都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经综合裁量案件情节,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广告不是单纯的商品展示,而是影响他人重大财产决策的引导行为,招商广告违法行为涉及老百姓“钱袋子”,是民生领域广告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

市场监管部门警示

所有打着“零风险、高回报、轻松赚钱”吸引咨询,再用“名额有限、今天签约立减”制造紧迫感,最终诱导签约缴费,都是用确定性的承诺,掩盖不确定性的现实,是招商骗局的常见套路。

案例五

青山区某烟酒超市违法发布烟草广告案

经查,青山区某烟酒超市(以下称当事人)在其抖音平台发布“云烟I灵感蘑菇”烟草广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5月7日青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经综合裁量案件情节,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暴露出互联网上的烟草营销已经进化成普通人几乎无法识别的形态。烟草广告的“硬广”已经进化到“软渗透”,它最容易侵害的是未成年人。

市场监管部门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含电子烟)广告。”

广告活动的基本原则

1.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2.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3.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广大市民如发现违法广告线索

可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共同维护良好的广告宣传秩序

营造社会文明新风尚!

来源:广告监督管理科、包头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暂无
上一篇:

《听得见的艺术》新书分享会在国家大剧院举办:一场跨越视觉与听觉的艺术对话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1111@qq.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