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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青海分行2025年万达SOHOA座LED户外大屏广告项目(第二次)询价函公告

   2025-07-0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平台 165
核心提示:中国农业银行青海分行2025年万达SOHOA座LED户外大屏广告项目(第二次)询价函公告

中国农业 银行青海分行 2025 年万达 SOHOA 座 LED 户外大屏广告项目

(第二次) 询价函

各供应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进行青海分行 2025 年万达 SOHOA 座 LED 户外大屏广告项目(第二次)的询价采购,请贵公司按要求进行响应报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

1. 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国家批准的进行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相关资质。

2. 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3. 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供应商所投产品 / 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7. 供应商财务状况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 2021 年 -2023 年或 2022 年 -2024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将对应年份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附于此,并加盖公章。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应能清晰看到相关财务数据、第三方审计章。 8.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记录);询价文件中所配置的关键人员均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 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二、询价内容及主要服务要求

(一)询价主要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万达 SOHOA 座 LED 户外大屏广告,服务期限 12 个月。

(二)采购标的:

1. 服务类别:广告投放。

2. 内容:中国农业银行形象及产品广告。

3. 期限:一年。

4. 范围:万达 SOHOA 座 LED 户外大屏广告。

5. 对象或用途:通过 LED 大屏投放我行形象或产品广告进行宣传。

6.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 32.00 万元(不含税,税率 6% )。

三 、 询价文件 领取

( 1 ) 询价文件 发售时间: 2025 年 07 月 04 日至 2025 年 07 月 08 日 。未购买 询价文件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2 ) 询价文件 获取地址: https://jc.abchina.com.cn (中国农业银行农银 e 采平台电子招采中心),以下简称“电子招采中心”。

询价文件 获取方式:登录电子招采中心,线上下载。

相关操作要求及常见问题请查看农银 e 采平台门户“帮助中心”

( 3 ) 询价文件 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 询价文件 售后不退。

询价文件 费的缴纳方式:转账至银行卡号(对公户)

账户名称: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黄河路支行

账户号码: 28002001040024974

注:转账时需备注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

注:如为委托项目,则此处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询价文件售价可调整。招标代理应在农行开立账户,以配合完成线上支付工作。

提示:

1. 电子招采中心下载询价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2. 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

四、 其他要求

1.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 2018 】 9 号)相关规定,采购人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人门户网站公开集中采购项目采购结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 供应商应登陆中国农业银行集采商城供应商门户网站( https://e.abchina.com/jcgys/ )申请注册(已注册的除外),具体要求参见网站公告。

3. 采购人鼓励供应商在采购人辖属分支机构开立结算账户。

4. 绿色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应尽量符合相应的国家绿色认证标准,充分考虑使用方人体健康安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减少环境影响等因素。

五、报价方式

询价文件 传输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07 月 15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将通过电子招采中心进行查看投标人、标书解密、标书导入、唱标等环节。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询价文件 的传输递交,逾期完成传输递交的 询价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询价文件 传输递交方式:

1. 投标人应按照 询价文件 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编制并加密 询价文件 ;

2. 投标人应按照 询价文件 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采中心完成 询价文件 的传输递交;

3. 现场解密地点:

注:备份 询价文件 及 询价文件 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 。

3.1 备份 询价文件 及 询价文件 中规定其他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3.2 备份 询价文件 及 询价文件 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地点:同现场解密地点。

六、评审与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 采购人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事先确定的地点组织评审,根据项目的特点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是否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包括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对询价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等。

2. 采用 最低评审价法 ,即在完全满足采购人商务、技术、服务、合同要求的前提下,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注:除按照相关制度法规增值税无需抵扣的项目外,如供应商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不含增值税报价计算评审价格,否则按含增值税报价计算评审价格。)

3.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 1 )不满足询价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的;

( 2 )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合同条款不能实质性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 3 )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不能实质性满足询价文件中“询价内容及主要服务要求”关键性条款,即“ * ”条款或“刚性条款”要求的(如果没有“ * ”条款或“刚性条款”要求的,则须全部实质性满足);

( 4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失效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 5 )报价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 6 )报价文件或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 7 )询价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时,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 8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或报价实质性不完整的;

( 9 )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 10 )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报价文件的;

( 11 )评审委员会认为不能实质上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或报价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12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农业银行农银 e 采平台门户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 、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等媒介上发布。

八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手册进行下载电子招采中心工具包、注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报名、申领 询价文件 、投标文件制作加密上传、参与开标等操作。

2. 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电子招采中心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0971-392226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 询价文件 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招采中心将拒收。

九、本项目相关问题(含质疑事项)请联系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 3 号 19 号楼 3-363 号铺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0971-3930630

质疑方式:书面

(《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规定》、《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已在中国农业银行集采商城供应商门户网站公布,网址: https://e.abchina.com/jcgys/ 。 )

(如为委托采购项目,此处填写采购代理公司联系方式,否则填写我行采购组织岗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

地址:西宁市黄河路 96 号

联系人:许鹂

电话: 0971-3922262

(注:如为委托项目,则此处填写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 3 号 19 号楼 3-363 号铺)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 3 号 19 号楼 3-363 号铺

邮编: 810000

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0971-3930630

传真: 0971-3930630

电子函件: 3246265532@qq.com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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